1.采購條件
本項目榮烏高速新線智能建造中心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業主為河北交投綠色建材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瑞和安惠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詢比采購。
2.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榮烏高速新線智能建造中心項目監理
2.2項目概況:本項目選址于榮烏高速新線張六莊綜合養護中心,場站用地150畝。主要建設商品混凝土智能生產線及配套設施。工可報告總建筑面積28500.32平方米,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28384.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16平方米,工程費用約4.07億元。
2.3榮烏高速新線智能建造中心項目監理采購內容
2.3.1采購內容:包括榮烏高速新線智能建造中心項目建設內容范圍內(不含外電引入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竣工驗收與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
2.3.2服務期限:監理服務期32個月,包括工程開工前準備至缺陷責任期結束。其中,施工期8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4標段劃分:本次項目分為1個標段。
3.資質要求
3.1供應商須滿足附件1要求的資格審查條件,信譽良好,并在人員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3.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詢比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采購活動。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采購活動。否則,相關申請均無效。
3.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異常經營名錄、稅收違法黑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均不含分公司)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不含分公司)的供應商,不得參加采購活動。
3.5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在近三年內(2019年8月1日至今)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
4.1凡有意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登陸“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hbidding.com)”報名并下載詢比采購文件,無需現場報名。具體流程詳見惠招標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幫助中心。潛在供應商可以從“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自主注冊和下載詢比采購文件及相關資料并及時查看有無澄清及修改。如未在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注冊報名或未獲取到完整資料,導致申請無效的,自行承擔責任。
4.2詢比采購文件售價:500元/套,售后不退。
5.響應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19日14:30時,供應商應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河北CA數字證書登錄“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將加密的響應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電子簽收憑證時間即為響應文件遞交時間。供應商應確保按時完成電子簽到、解密工作。因防范疫情的需要,采購人只在網上開標大廳開標,不再組織現場開標程序。本公告5.2款修改為未在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完成上傳的、未按要求進行加密的,采購人將予以拒收其響應文件。請供應商按要求遞交電子響應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采購公告同時在瑞和安惠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網站、河北雄安榮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概不負責。
7.聯系方式
采購人:河北交投綠色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張六莊鎮張六莊收費站雄北智行大廈
郵 編:071700
電 話:0312-6556316
傳 真:0312-6556314
聯系人:尹顯輝 賈曉磊
采購代理機構:瑞和安惠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莊市建設南大街269號河北師范大學科技園B座12層
郵 編:050011
聯 系 人:張成
電 話:13930451929
傳 真:0311-6905203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8.附件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資 質 要 求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企業營業執照。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條件)
業績要求 |
近3年(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監理業績。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
人 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總監理工程師 | 1 | 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其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供應商名稱一致)。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 譽 要 求 |
供應商在近1年內(2021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監理項目合同中被驅逐或因供應商自身的原因而使監理項目合同被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