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屬高速公路運營期2023~2024年度財產一切險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單信封形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按照《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項目包(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約定,負責太行山高速公路邢臺段、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鄲段、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新元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鋪段改擴建工程等4條段高速公路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以及項目沿線服務區及附屬設施的經營等。到2020年底4條段高速公路均已基本完成投資、建設,先后完成交工驗收并通車試運營。各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臺段起于贊皇縣南峪村與臨城縣郝家莊村北石家莊邢臺交界,與在建的平贊高速公路相接,終于沙河市冊井鄉與武安市礦山鎮之間邢臺邯鄲交界,與在建的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鄲段順接,路線全長83.703公里,主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批復概算建安費575864.973萬元(不含連接線)。2016年6月30日開工建設,2018年11月30日交工驗收,2018年12月28日通車試運營。
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鄲段起于武安市礦山鎮上焦寺村西北的邢邯交界處,止于涉縣合漳鄉邰家口村東的漳河冀豫省界,與擬建的河南省林桐高速公路相接,路線全長68.685公里,主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批復概算建安費661396.1519萬元(不含連接線和漳河特大橋)。2016年6月25日開工建設,邢邯界至冶陶互通段2018年11月28日交工,2018年12月28日通車試運營;冶陶互通至冀豫省界2019年12月20日交工驗收,2019年12月31日通車試運營。
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起自大成縣南趙扶鎮東辛莊村(津冀界),接擬建津石國家高速公路天津段,止于定州市子位鎮木但村(保石界),接擬建津石國家高速公路石家莊段,路線全長171.177公里,主線采用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批復概算建安費1314114.374萬元(不含連接線)。2018年2月2日開工建設,2020年11月29日交工驗收,2020年12月22日通車試運營。
新元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鋪段路線起于新樂郭村樞紐互通,止于正定拐角鋪樞紐互通,路線全長22.470公里,全線由四車道改擴建為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批復概算建安費93972.6073萬元。2018年7月6日開工建設,2019年8月8日交工驗收,2019年8月28日通車試運營。
2.2服務期限:服務期限自保單生效之日起12個月,如仍有未決事宜,則至保單涉及各項未決事宜最終處理完畢時為止。
2.3服務標準:符合國家、行業現行標準及規范,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能及時提供相應服務需求。
2.4項目實施地點: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屬四條段高速公路。
2.5招標范圍:選取保險服務單位為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屬四條段高速公路主體工程及相關附屬工程(不含連接線及邯鄲段漳河特大橋),包括但不限于邊坡、路基、路面、橋涵、隧道工程、交安設施、機電設施、房建及綠化環保工程、水電供應等一切相關設施提供財產一切險服務;共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具有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許可證》,不具備《保險許可證》的分支機構,需持有其具備《保險許可證》的上級公司開具的唯一授權書,且總公司及其它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與投標。
3.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內(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保過一個投保金額20億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財產一切險保險業績。(注:總公司及總公司下設分支機構的業績可互用)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異常經營名錄、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負責人)在近三年內(2020年8月1日至今)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00分,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或其負責人)授權委托書(留原件)和被授權人本人身份證(查原件,留復印件)到華誠博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石家莊市長安區廣安街91號世紀方舟1704室)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宣
5.1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8月31日0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應于當日9時3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石家莊市裕華區翟營南大街52號鴻昇商務廣場A座23層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中電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莊市裕華區翟營南大街52號鴻昇商務廣場A座23-24層
聯系人:郭先生
電 話:0311-89162960
傳 真:0311-89162960
招標代理機構:華誠博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莊市長安區廣安街91號世紀方舟1704室
聯系人:李海峰
電 話:0311-83126200
傳 真:0311-83126200
8.附件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2:評標辦法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資質要求 |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具有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許可證》,不具備《保險許可證》的分支機構,需持有其具備《保險許可證》的上級公司開具的唯一授權書,且總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與投標。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3年內(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保過一個投保金額20億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財產一切險保險業績。 |
注:總公司及總公司下設分支機構的業績可互用。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
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名錄信息、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得參加投標。 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負責人)在近三年內(2020年8月1日至今)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投標。 投標人在近1年內(2022年8月1日至)不曾在高速公路保險服務合同中因違約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1 | 評標辦法 | (1)服務方案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2)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3)投標人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條件)要求的單個合同金額高的優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報價、服務標準和服務期限;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匯或轉賬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原件。 d.若投標保證金采用保證保險形式提交,保證保險的格式、開具保證保險的公司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的簽字蓋章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的簽字蓋章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6)投標人未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7)投標人未對本項目提出分包計劃。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服務期限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13)投標報價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14)同一投標人未對本項目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15)投標文件對于投保人要求的星號(★)條款未發生負偏差。 (16)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定。 |
2.1.2 | 資格評審 標準 | (1)投標人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具有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許可證》,投標人為分支機構的,需持有其具備《保險許可證》的總公司開具的唯一授權書; (2)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和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2.2 | 詳細評審標準 |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服務方案: 75 分 業績評審: 15 分 報 價: 10 分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投標函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2項規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數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評標價平均值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 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 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3.6.1 | 信息查詢 |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以下信息進行查詢: 評標委員會評標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對投標人信用情況進行查詢,若投標人存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名錄信息、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情形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若投標人未提供相關網頁截圖或所附截圖與核查結果不一致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
評分標準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2.3.4(1) | 服務方案 評分標準 (75分) | 整體實施方案 (15分) | 方案明確詳盡,具體完善,科學合理,與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契合度高、針對性和操作性強, | 12-15 |
方案較明確、較具體,合理可行,與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契合度較高,可操作 | 9-12 | |||
基本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9 | |||
投標人對重要條款的非星號條款響應評價 (15分) | 對重要條款的非星號條款完全響應且應答內容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12-15 | ||
對重要條款的非星號條款未完全響應但應答內容較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9-12 | |||
對重要條款的非星號條款基本響應且應答內容基本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9 | |||
理賠流程、時效及質量評價 (15分) | 對照項目實際,依據國家、地方相關規定,理賠流程、理賠時效和質量保證措施完善的,能夠有效保障招標人合法權益的 | 12-15 | ||
對照項目實際,依據國家、地方相關規定,理賠流程、理賠時效和質量保證措施較好的,能夠較為全面保障招標人合法權益的 | 9-12 | |||
對照項目實際,依據國家、地方相關規定,理賠流程、理賠時效和質量保證措施一般的,基本能夠保障招標人合法權益的 | 9 | |||
服務團隊設置評價(15分) | 有專門的服務團隊,組織、結構、人員構成完善 | 12-15 | ||
有專門的服務團隊,組織、結構、人員構成較好 | 9-12 | |||
有專門的服務團隊,組織、結構、人員構成一般 | 9 | |||
投標人所屬集團、總公司的2021年度財產保險保費收入評價(5分)注:(1)應提供2021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首頁及能顯示出評審內容的關鍵頁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N1=財產保險費收入: (1)當N1≥1000億元人民幣時,本項得5分; (2)當300億元人民幣<N1<1000億元人民幣時, 本項得分(計算保留1位小數)=3+[(N1-300)/700*2] 注:此公式N1單位為億元人民幣; (3)當N1=300億元人民幣時,本項得3分; (4)當N1<300億元人民幣時,本項得0分。 | |||
2021年末投標人所屬集團、總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評價(10分) 注:(1)應提供2021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首頁及能顯示出評審內容的關鍵頁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N2=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1)當N2≥200%時,本項得10分; (2)當100%<N2<200%時, 本項得分(計算保留1位小數)=6+[(N2-100)/100*4] 注:此公式N2單位為%; (3)當N2=100%時,本項得6分; (4)當N1<100%時,本項得0分。 | |||
2.3.4(2) | 企業業績評分標準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最低要求得9分,每增加1項滿足資格審查最低要求的業績,加3分,最多加6分; | ||
2.3.4(3)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10分) | a.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投標報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1=0.2;E2是投標報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0.1。 |
注:1、評審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
2、服務方案各評分因素細分項的細分項缺項則該項得0分;
3、評標價得分計算時保留兩位小數,最低得分為0分。